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提案
民建河南省委会
近年我省各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目前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问题,距离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一)规划编制缺乏全局性。大部分乡村规划编制不系统、不科学、不接地气,规划档次低,亟待完善提升。
(二)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乡村集体经济仍然较为贫弱,致使乡村规划建设缺乏经济支撑,规划的各项建设内容无法开展。
(三)思想认识滞后。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改厕与改善环境之间的关系、改善环境与人民健康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没有认识到自己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利益和责任。
(四)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一是部分乡镇、村庄环卫清运设施配套不足,环卫保洁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到位,处理仍以填埋为主,处理成本高,且许多地方填埋场基本饱和。三是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较少,多数村庄污水无组织自然排放,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站,也因为污水管网铺设不到位或者运营成本高,不能有效发挥污水处理作用。四是乡村道路改造还未全覆盖,村庄绿化、亮化覆盖率较低。
(五)资金投入不足且缺乏统筹。一是在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尽管能通过吸引社会资金、群众自筹等方式筹集一部分,但各级财政的投入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二是涉农项目资金分布在20多个部门,管理头绪多、争取渠道不一、投向较为分散,存在乱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形成综合效应。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属于公益事业,低收益或无收益,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意愿不强。
为此建议:
(一)科学谋划,高质量规划引领。一是按照农村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现状,规划合并一些自然人口少、“空心村”程度严重的村庄,科学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合理定位村庄主题特色,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实施,做到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体现特色“小气候”。同时注重不同村庄的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在环境整治中重点加强保护和修复。三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杜绝建房“沿路跑”等现象,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约束力。
(二)强根固本,增强集体经济力量。注重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环境整治提供坚强的经济支撑。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特色种养殖,着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提振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三)多元投入,增强资金聚合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每年都应明确资金数量,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改造。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二是整合涉农资金,打破部门、地域界限,将资金捆绑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项目资金集中投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科技引领,因村施策重实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行动,变垃圾为资源。推进静脉产业项目建设,实现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协同处理。加快饮用水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途径,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五)全民动员,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一是通过建立融资平台、设立专项基金、企业和社会帮扶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二是引导、鼓励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个人以捐资捐物、结对帮扶或其他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建立商业运营机制,遵循农户方“谁受益、谁出资”、投资方“谁出资、谁受益”原则,探索完善“政府+农户+企业”治理模式,力争用小投资解决大问题。
(六)创新机制,长效推进强保障。一是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治理效果、满意度、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二是构建适应我省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监督,加大污染处罚力度,严格防控城镇污染向广大农村转移。三是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进而提高参与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并持续维护治理成效。
(执笔人:民建濮阳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王际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