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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量:264


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提案

民建河南省委会

 

近年我省各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目前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问题,距离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一)规划编制缺乏全局性。大部分乡村规划编制不系统、不科学、不接地气,规划档次低,亟待完善提升

(二)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乡村集体经济仍然较为贫弱,致使乡村规划建设缺乏经济支撑,规划的各项建设内容无法开展。

(三)思想认识滞后。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改厕与改善环境之间的关系、改善环境与人民健康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没有认识到自己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利益和责任。

(四)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一是部分乡镇、村庄环卫清运设施配套不足,环卫保洁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对滞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到位,处理仍以填埋为主,处理成本高,且许多地方填埋场基本饱和。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较少,多数村庄污水无组织自然排放,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站,也因为污水管网铺设不到位或者运营成本高,不能有效发挥污水处理作用。四是乡村道路改造还未全覆盖,村庄绿化、亮化覆盖率较低。

(五)资金投入不足且缺乏统筹。一是在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尽管能通过吸引社会资金、群众自筹等方式筹集一部分,但各级财政的投入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二是涉农项目资金分布在20多个部门,管理头绪多、争取渠道不一、投向较为分散,存在乱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形成综合效应。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属于公益事业,低收益或无收益,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意愿不强。

为此建议:

(一)科学谋划,高质量规划引领。一是按照农村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现状,规划合并一些自然人口少、“空心村”程度严重的村庄,科学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合理定位村庄主题特色,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实施,做到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体现特色“小气候”。同时注重不同村庄的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在环境整治中重点加强保护和修复。三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杜绝建房“沿路跑”等现象,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约束力。

(二)强根固本,增强集体经济力量。注重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环境整治提供坚强的经济支撑。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特色种养殖,着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提振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三)多元投入,增强资金聚合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每年都应明确资金数量,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改造。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二是整合涉农资金,打破部门、地域界限,将资金捆绑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项目资金集中投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科技引领,因村施策重实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行动,变垃圾为资源。推进静脉产业项目建设,实现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协同处理。加快饮用水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途径,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五)全民动员,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一是通过建立融资平台、设立专项基金、企业和社会帮扶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二是引导、鼓励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个人以捐资捐物、结对帮扶或其他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建立商业运营机制遵循农户方“谁受益、谁出资”、投资方“谁出资、谁受益”原则,探索完善“政府+农户+企业”治理模式,力争用小投资解决大问题。

(六)创新机制,长效推进强保障。一是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治理效果、满意度、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二是构建适应我省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监督,加大污染处罚力度,严格防控城镇污染向广大农村转移。三是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进而提高参与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并持续维护治理成效。

(执笔人:民建濮阳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王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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