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各级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2018年,我省提出要建设食品安全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1、事件发生总量大且在全国排名靠前。2009年至2012年,食品安全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2012年达到峰值(当年事件发生数量为3941起)。以2012年为拐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数量从2013年起以明显趋势开始下降。
2、食用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蔬菜是最具风险的食品。2009-2018年全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食品种类中,食用农产品排第一位,占全省食品安全事件总量的28.19%,是最具风险的食品大类。第二位到第四位分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调味品和食糖。在食用农产品中,水果和蔬菜是最具风险的食品。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最具风险的环节。2009-2018年间全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供应链环节中,生产加工制造环节位居首位,因此,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应该成为当前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重点环节。消费环节、流通环节、种养殖环节、交叉环节的事件发生量占比高。
4、人为因素是事件发生最主要的因素。2009-2018年间全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主要因素中,人为因素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远高于自然和技术因素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在人为因素中,故意的造假或欺诈引起的事件数量最多,此外还包括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工艺问题等。
为此建议:
1、推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筑牢食品安全法治防线。一是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我省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线路图。二是打通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按照“小局大所”的改革理念,实现监管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基层监管部门的“四有两责”。三是创新监管机制,实现智慧监管和精准监管。实施“互联网+食品”监管,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坚决打击生产与加工环节的食品造假、非法添加等犯罪行为,探索和试点食品造假直接入刑。五是进一步完善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内部吹哨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媒体曝光等制度,用社会力量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六是健全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设区市、县(市、区)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落实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
2、建设信用体系,构筑食品安全德治底线。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将食品企业和生产经营者个人的信用记录纳入共享平台,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计入信用档案并定期对全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黑名单”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和市场准入。二是打通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金融征信“黑名单”和个人信用“黑名单”,将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纳入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考核范围,以及航空和高铁系统的限乘考核范围,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3、依靠科技创新,科学治理食品安全风险。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从实际出发,更大力度地将食品安全纳入省重点科技计划系列,重点突破食品安全的“卡脖子”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与装备研发、全产业链安全控制等关键领域,并积极推广应用。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技创新和应用。借鉴国内外的经验,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大数据分析预警体系,以及惠民共享技术体系等的创新和应用。
4、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一是“餐桌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二是“大众化食品安全”监管攻坚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重点监管猪肉、水产品、蔬菜、酒类、水果、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糕点、小麦粉等食品,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网络食品等业态,确保城乡居民大众化食品的安全。
5、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引领食品安全生产。一是加快建立一批食用农产品绿色防控和土壤修复技术示范区。以示范区为核心,抓好绿色防控和土壤修复技术体系的集成创新、培训和宣传推广,鼓励和推动农户尤其是种植大户积极采用绿色防控和土壤修复技术。二是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借鉴山东等省份的经验,将示范创建范围扩大到中小食品生产者(含小作坊),引导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三是全域推进“双安双创”。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双安双创”为抓手,落实好农资打假、农药化肥零增长、兽药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