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贫困地区的脱贫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看,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还存在诸多难点和薄弱环节,亟待完善。
一、推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主要问题
1.认识模糊。部分地市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央重大战略的认识、执行缺乏全局意识,导致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头重脚轻“两张皮”等现象。没有从“三农”工作全局去把握二者目标一致性、工作连续性和阶段性统一。
2.机制不顺。多数市县级政府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分割,没有专门出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细则及实施方案,缺乏相互通报机制、沟通机制、协调机制。
3.政策脱钩。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针对性太强,给予贫困户的优惠太多,且都是暂时性的,一旦贫困人口脱贫,政策就会取消。而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针对的是一个地区,不是某一个群体。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政策转换维度较大。
4.主体缺失。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是主体,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导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缺失,难以实现组织化的动员。
5.发展受限。在脱贫攻坚中扶持起来的产业很难实现升级迭代,难以实现产业的有效对接。一是产业本身发展困难。发展产业往往投入多、周期长、见效慢,并且需要各种先进生产要素的投入。二是在脱贫攻坚压力下,一些地方的产业扶贫行动多只重视前期投入,而缺乏后续保障,以致持续性较差。部分地区采取“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进行扶持,虽然在短期内能取得较好的扶贫绩效,但是贫困户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三是合作组织带动不强,作用发挥小。每个贫困村均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实际运行情况看,70%的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合作社的互助性和带动产业增收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为此,我们建议:
1.完善抓体制机制衔接。一是组织架构的衔接。从省到市到县(区),要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合并,成立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面分设办公室,合理分工。要由省、市、县主要领导兼任组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投入机制的衔接。充分吸收脱贫攻坚期不断加大投入的财政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三农只增不减,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三是考核机制的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要在各级各单位之间形成一种科学的“荣誉感”、“压力感”,使各级领导干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真正形成“大督查”机制,凝聚“大督查”合力。要借鉴脱贫攻坚所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效果进行考核。
2.更好发挥基层党建作用。脱贫攻坚具备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其中党建发挥了关键性功能。脱贫攻坚可以这样做,乡村振兴照样可以这样做,将“以党建促脱贫”转变为“以党建促振兴”,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组织保障作用。一要借鉴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机制,落实五级书记齐抓振兴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要将扶贫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逐步转变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创新驻村工作机制与帮扶制度,优化配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弱村、扶穷村、治乱村。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增强村庄自组织能力提升融合,提升村庄治理能力。四要打造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支撑。脱贫攻坚与锻炼干部、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特色扶贫的重要经验。在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要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培养新时代的乡土人才,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补足农村的人才短板。
3.调整完善扶持政策。脱贫攻坚期间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时,我们就需要认真研究哪些可以摒弃取消、哪些可以转化持续,哪些需要强化、哪些需要弱化,绝不能搞一刀切。要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发展支持政策,在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整合部分到村到户扶贫资源,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通过政策调整和完善,将在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带动小农户参与乡村振兴并分享政策红利。将脱贫攻坚“针对性、特惠性、福利性政策”向乡村振兴“整体性、普惠性、效率性政策”转化。
4.持续推进产业振兴。一是提升优势特色产业。依托贫困地区丰富多样的农业资源,以小规模、绿色化为基本导向,坚持“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路径,寻优推进、错位发展,避免过度规模化和同构化,加快形成贫困地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体系。二是有效改善生产性基础设施条件。受资源条件限制,小规模分散经营是贫困地区农户的基本生产方式,因此要更加重视修建和完善生产便道、小型灌溉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最突出和紧迫的短板制约因素,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产业发展的稳定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的合作机制。要联动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建立规范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强化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改变原有分散和孤立的发展格局,有效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四是注重推动全产业链延伸。单纯重视生产规模扩张是导致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短期化突出和波动性强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在以市场化方式导入更多供应链资源基础上,更加注重全产业链建设,实现生产、加工、运储、营销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连接,衔接配套,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率,为贫困地区可持续的产业振兴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