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量:241

2021年,我省提出“十大战略”,其中“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是未来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河南的重要保障,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是保持发展底色、扩大环境容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省存在一些列问题,严重限制生态碳汇功能的发挥。

(一)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突出。我省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利用失衡问题突出。

(二)生态碳汇能力弱化风险突出。近年来,由于建设用地大量占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过度经营等土地退化和生态功能丧失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生态碳汇能力另外,尽管我省耕地面积较大(751.41万公顷),但农田的碳汇功能相对较弱,特别是由于耕作方式不合理导致农田土壤固碳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面向碳汇提升的生态系统治理体系亟待完善。原有的生态治理体系没有充分考虑到生态碳汇功能的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仍需完善,少数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基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和环境信息化建设滞后。

为此建议:

(一)开展碳汇科学计量,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利用遥感卫星、林业资源清查等相关资料数据,加快构建森林、草地、农田、湿地、湖泊、沼泽等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碳汇计量体系广泛研究评估国内、国际方法的适用性,制定河南省生态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结合河南省植被类型和生态特点,建立符合国家规范、具有河南特色的省市县三级林草碳汇监测统计体系、报告编制体系和数据覆盖全面、功能高效易用的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我省生态系统碳汇现状与分布。

(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碳汇功能。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和监督制度,开展国家公园创建。推进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支持洛阳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构建全省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健全湿地保护体系。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碳库固碳作用,利用农村和城镇房屋等建筑的屋顶进行光伏发电,将我省丰富的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水电资源,作为持续的供电资源类型。

(三)优化农业耕作方式,提升农田碳汇能力。倡导生态循环型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猪-沼-果”、林下经济等农业模式,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等,通过废弃物再利用减少农业源碳排放。推广节水、节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管理,通过智慧农业加强农业精准施肥和灌溉,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物资和能源的碳排放。降低化肥及农药施用强度,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推广使用新技术及有机肥料。通过土地流转推广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土壤管理,推行秸秆还田,提升农田草地中有机质,增加吸收温室气体和固定二氧化碳能力,实现农田从碳源到碳汇的转变,达到固碳增汇的效果。

)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建立碳汇交易体系。通过国土空间碳补偿,建立以碳为纽带的区域联合减排增汇机制和协同发展模式,在推动区域碳汇功能提升的同时达到协同优化发展的目标。积极开展横向碳补偿试点示范,以碳收支核算及碳平衡分析结果为依据,在试点地市(县)之间开展横向碳补偿,由高碳排放区向碳汇功能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除常规的资金补偿外,还可以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进行补偿,使不同地区尽可能实现公平、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碳汇资源确权试点,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主体,为市场化经营和交易扫清产权障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开展碳汇交易试点,推动交易平台建设。

)制定碳汇提升方案,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我省生态系统碳汇现状水平,统筹考虑陆地植被固碳、土壤碳汇与水域生态系统固碳、地质封存固碳等碳汇途径以及碳减排的协同治理。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影响机理等基础研究工作,逐步建立生态系统碳汇及潜力研究方法体系。建立完善碳汇核算评估报送制度,建立河南省生态系统碳汇信息服务平台,整合遥感、林草资源清查、农田试验、农业管理调查等多源数据,加强对碳汇水平的核算、评价与监测,实现碳汇基础信息的有效共享。制定和完善碳汇交易与碳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制定一整套碳汇价值评估、区域碳补偿、补偿标准和方式等相关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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