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孩”背景下关注高龄孕产妇健康问题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量:139

“三孩”政策放开后,大部分有三孩生育意愿的女性已迈入高龄孕产妇行列,各类并发症、早产风险和新生儿缺陷几率越来越高,影响人口出生质量。

(一)高龄孕产妇面临健康风险大且参加规范孕检率低。高龄导致遗传物质易发生畸变与异常,高龄孕产妇易存在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合并症和并发症。因各种压力和情绪问题,高龄孕产妇更易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产后抑郁症比例逐年攀升。经调研,一胎规范孕检率在60%~70%,二胎以上规范孕检率已降至20%~30%。

(二)医保政策中生产费用报销比例较低。高龄孕产妇因多种因素,剖宫产率明显增高,生育花费较高。在临床中常见的并发症只是按照生育单病种付费,住院费用没有纳入医保和新农合。孕检、生产费用的增加给高龄孕产妇和家庭带来经济压力,让不少有生育三孩意愿的家庭望而却步。

(三)高龄孕产妇权益保护规定落实不到位。不少单位未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的规定,尤其是部分高龄孕产妇面临着有假难休或假期“缩水”的困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健、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普及产检对保障高龄孕产妇健康、促进优生优育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孕产知识讲座、三微一端、公益广告等方式不断加强完善孕前评估、孕期产检的宣传力度,提高产检率,确保人口出生质量。

(二)政策扶持,提供保障。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龄孕产妇的基本产检费用予以减免,减免三大类基本产检项目费用。二是将高龄孕产妇生育单病种付费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消除和缓解孕产妇家庭经济压力。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产检质量,加强出生缺陷筛查和诊断,建立数据库,干预和关注高龄孕产妇产后的心理健康,保障孕产妇身心健康,降低出生缺陷儿发生率

(三)强化督导,维护权益。卫健、工会、妇联和劳动监察等部门协同发力,采取有力措施,将产假、陪产假的落实情况纳入监管,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记入诚信经营档案,督促企业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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