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信息计分
发布时间:2022-05-21 浏览量:563

(一)来稿基础分

各信息报送单位的来稿每篇计基础分1分,每季度基础分计分不超过3分。

(二)采用、批示加分

1.被民建省委会单篇采用的计2分。 

2.经民建省委会报送,被民建中央、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单篇采用的计6分。

3.经民建省委会报送,被全国政协《政协信息》《政协信息专报》《政协专报》等单篇采用的计30分,《政协信息打印稿》《政协信息转送件》等单篇采用的计18分,《每日社情》等单篇采用的计12分;被中央统战部《零讯》单篇采用的计40分。

4.经民建省委会报送,单篇被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计30分,副省级领导批示的计18分。

5.经民建省委会报送,单篇被正国级领导人批示的计60分,副国级领导人批示的计50分。

(三)被多位领导批示或多家单位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综合稿件每个报送单位按0.5篇计算。

(四)信息提供人在市级组织、专委会等同时担任职务的,按作者本人报送时填写的组织计分,都填写的各计一半分值。

(五)对报送抄袭或失实稿件的,首次发现口头提醒并双倍扣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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