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人养生健身场所监管的提案
民建河南省委会
随着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养生健身场所出现在街头巷尾,虽然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养生保健需求,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这些场所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一是逃避监管。虽然国家明确老年人养生健身场所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许可并进行行业监管,但实际上办理营业许可的较少,大多数都在钻监管空子,租用不易被监管部门发现的门面房、居民楼房等,张贴几张养生健身宣传材料,自备测血压仪器、理疗器械,就开张营业。有些不法商家不设固定门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挣了钱就跑。
二是虚假宣传。通过发放、张贴自制的宣传小报,请所谓的“医学专家”举办义诊、组织老年健康讲座等活动,虚构、夸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鼓吹产品的神奇功能,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但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迷惑老年人,借机推销保健产品。
三是非法销售。一些不法商贩销售的是没有取得药品或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有的甚至连生产厂家、生产地址都不清楚,根本谈不上治疗、保健功能,往往贻误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影响身体健康。
四是价格虚高。几百米的街道上竟有数家老年保健用品店,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很多老年人每个月的工资甚至毕生积蓄,都贡献给了这些夸大其词的产品。
五是安全有隐患。这些场所大都设施简单,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没有紧急出口。甚至有些场所为逃避打击,在给老年人上课时还会关门落锁,一旦发生火灾或者其它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审核,老年人养生保健场所必须具备完善的设施条件方能开业,相关审批文件必须在经营场所内张贴。要加强对食品、保健品、保健器械的质量监管,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和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等进行专项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审查消防安全及聚众集会治安,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备案登记和审批。城管部门要对街头发放小广告的行为加强管理。要明确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责任,借助社区网格管理加大对社区、酒店、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巡查力度。
二是对老年健康课堂实施备案制度。要求会议组织者必须到当地市场监管、公安分别备案,实施事前、事中监控,提高会议销售、课堂销售的门槛。
三是加强出租房管理。凡是为健康讲座、老年课堂等各类会议销售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东或业主,要履行查验责任。对进行诈骗活动租住场所的业主,要追究连带责任,并纳入重点抽查名单,予以长期关注。
四是定期公布合格的保健品信息。对经认证后允许销售的产品,要在场所内的显眼位置,以老年人能看到的方式,进行明确公示,增强保健品经营“透明度”。经营者要做出书面承诺,不得对来店的老年人误导、推销医疗器材、保健品或药品。
五是设立虚假养生保健用品举报电话。要在居民小区和养生保健场所的显眼位置,公布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违法线索,及时在媒体曝光保健品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六是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作用,及时将保健品企业和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施信用惩戒。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监管相结合,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经营者纳入监管“黑名单”。
七是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设立的老年人养生保健用品销售点、体验馆进行普查,对各种打着免费体验旗号开展的保健品宣传和销售严加限制。要主动开展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邀请市区两级药监部门、志愿者团体举办保健消费讲座,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介绍真伪鉴别方法,提醒老年人警惕各种消费陷阱。
执笔人:
刘新华民建会员、焦作市山阳区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