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
民建河南省委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并且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加深态势。老年人生活护理与医疗健康需求双重叠加,传统养老模式已经不能解决愈来愈多的养老问题,医养结合应运而生。当前,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作为新兴手段,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难题。
(一)配套支持政策亟待落实。一是财政投入不足。受地方财力影响,部分政府未将医养结合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医养结合专项经费配套不到位,医养结合机构得不到相应的资金扶持。二是土地保障不到位。部分地方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未能给医养结合机构、设施预留足够空间,土地再利用审批难度大,社会力量利用现有土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受制约。三是医保政策体系不完善。部分地区医养结合医疗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审批难度大,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未能够纳入医保范围;老年人健康分级、能力及需求评估、长期护理制度急需建立,亟待推广。四是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备案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省级层面未出台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备案实施细则,也未对备案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作出具体规定,审批备案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政策性和可操作性。
(二)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存在医养签约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相当一部分医养签约服务流于形式,不求质量,签订合约只是走走形式。同时,基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统一规划,改建、扩建、整合较为困难,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严重匮乏,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专业人才短缺、教育培训滞后。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执业政策体系、行业标准尚未建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安宁疗护等专业人才缺乏。养老护理人员紧缺,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素质亟待提高,职业环境有待优化。在院校培养方面,实践型的专家较少,老年护理专业课程、课时设置不科学,职业技能培养缺乏。
为此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要将医养结合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医养结合补助资金,对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等,按不同类型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二是加大医养用地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健康养老发展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符合规划并经依法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强新、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要求配套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三是加大示范引领。将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纳入老龄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及时制定出台医养结合示范性机构标准,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给予每个示范机构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二)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一是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持续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规范明确双方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责任,由签约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是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布局。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
(三)强化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与康养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资格认证培训、岗位培训、人才培养与考核评估等体系,对医养结合机构内从事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实施准入管理,不断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质量安全。整合和利用社区现有的人力资源,组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组织合作,鼓励支持志愿者队伍为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弥补医养结合服务人才的不足。
(四)探索建立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普及老年人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长期商业护理保险、护理补贴等,增强老年人护理照料支付能力。同时,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照护)保险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长期照护的质量。
(执笔人:商丘市政协委员、民建会员、商丘市卫计委财务科长张卫,商丘市政协常委、民建商丘市委会秘书长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