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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打造国家创新高地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量:233


关于加快科研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提案

民建河南省委会

 

我省为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相继开展了“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模式的探索,设立了重点研发专项等,取得初步进展。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前瞻30年的站位,对标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我省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在项目组织方面仍存在问题:

(一)对科研项目的筛选过于简单。首先是项目立项环节的评价指标体系过于单一。当前,科技部门主要按照项目类别设计通用的立项评价指标,忽略了不同产业、学科、创新主体之间的差异。其次是项目立项环节的评价方式过于简单。科技部门往往是根据产业大类或学科大类,随机抽取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价。基于专家个体开展项目评价,影响项目评价的科学性。

(二)科研项目组织存在碎片化情况。科技部门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立项项目。但由于在不同年度、不同批次的项目评价中抽取的专家不尽相同,无法保持连续性和链条化。同时,科技部门往往限定项目的实施周期在1到3年之间,这仅仅是科研创新工作的一个阶段,无法形成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更无法形成贴合产业链的创新链条。

(三)科研项目管理过于重视技术本身。科技部门把具体项目以及项目技术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重点,重视项目的投入和产出,忽略项目实施过程。这就促使项目团队将工作重心放在各种指标上,造成“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科研而科研”,忽略科研工作的真正目标,造成技术与市场脱节。

为此建议:

借助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组性改革设置专业产业部门的机遇,依托我省组建的嵩山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黄河实验室等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照不同产业遴选相应的专业科研管理机构,开展科研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试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遴选专业管理机构。围绕我省着力发展的重点产业,分批次、分领域遴选相应的专业机构,将部分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下放委托给专业机构,强化科学家决策机制,确保“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做”,发挥专业机构在相应领域内的优势,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总体指导和监督专业机构开展工作。

(二)建立统一管理规范。要在试点遴选、委托权限、项目管理流程等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专业机构评价体系。试点遴选方面,可借鉴德国等先进国家的模式,一次遴选委托2-4年,形成竞争机制;委托权限方面,细化委托事项,灵活采用全权委托分批、分次委托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管理流程方面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的项目管理平台。以统一的管理规范来推动专业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的科研管理工作,为未来对接国际科研组织夯实基础。

(三)加强制度基础建设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创新平台要加强联系、共同发力,在试点遴选、委托管理、绩效评估等重要事项,围绕项目选题、评审、跟踪、结题评价的科研全过程建立相应的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容错机制,允许专业机构根据实际修改完善制度积极发挥专业机构理事会的高层决策作用,把握科技创新方向

(四)提升专业机构的科研管理专业化水平。引导专业机构之间加强横向协作和交流,鼓励专业机构组织跨领域、跨学科的科研项目。建议专业机构积极引入国际国内的知名专家充实专家团队,加强多学科、跨领域的专业积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专业机构的管理经验,引进和培养一批有一定专业基础、懂管理的科研管理专业化人才,加强专利、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的布局能力。

(五)提高专业机构的科研业务来源多样性采用财政资金按比例支持方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培养和提高专业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专业机构发挥其近距离对接市场的优势,加强与企业和金融资本等联系,接受社会资本和企业融资,组织和管理第三方的研发项目,进一步增强其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姬泓 民建新乡市委主委  陈金毅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科长(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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