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于2020年7月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服务措施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中小企业在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交易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款项支付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缺乏系统性,工作开展时断时续。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客观上面临财政资金紧张的现状,而欠款方又单纯依赖财政拨款,缺乏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问题。三是中小企业反映欠款的渠道有限且针对后续清欠细节和执行情况缺乏持续和有力的督办,没有形成完整的闭环。四是部分地方司法部门面对中小企业的司法诉求存在拖延、偏向地方政府或国企的现象。
为此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由财政部门或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一是摸底排查管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欠款的具体情况,了解欠款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历史原因和实际现状,同时依据欠款时长、欠款金额、欠款类别、欠款支付程度、欠款方态度和中小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项指标将欠款按照优先顺序和紧急程度分为不同类别。二是建立牵头部门、欠款方、中小企业、财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等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帮助缓解欠款方和中小企业之间的矛盾,增强双方的互信,减轻司法部门后续工作压力。三是在多方沟通协调机制框架内依旧无法解决的欠款问题,综合考虑实际欠款情况,由牵头部门、财政部门和欠款方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和还款周期。牵头部门要对达成的还款计划进行定期跟进和督办,对于执行中不作为的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允许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申请融资,以此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充分协调多部门,建立欠款方资产划拨、中小企业税收直接抵扣债务等多重途径。
三、建立多重救济渠道和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地方人大、政协和官方媒体机构的监督作用,官方媒体可以开辟专栏发布与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问题相关的新闻信息。
四、地方司法部门要公平公正对待多方的司法诉求。地方司法部门要公平、公正对待中小企业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司法诉求,在立案、调解、账户冻结查封和执行环节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合法合规诉求。纪委应发挥全面统筹和监督的作用,对部分地方司法部门的不合法不合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