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围绕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出提案的原则;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提案的提出应当坚持数量适度、质量为要的理念,强化精品意识,注重质量不比数量;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